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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【許常德的地下手記】裡,看到約莫是這意思的一段話:真正的自由是渴望重生,而非掙脫不自由的牢籠。
挺有感觸,因為剛搬出夫家不到一個月,但是就在前兩天才在新的小窩喃喃自語著,我實在是很適合一個人生活、我實在很喜歡這樣安靜的生活、我實在很喜歡這樣的生活、這樣的自己。

在自己新的小窩裡,我可以很自在的灑掃庭除,可以很安靜地從廚房飄到臥房,再從臥房飄到浴室,這個飄,其實說穿了不過是做做簡單的家事。
但這個【做家事】的心情是不一樣的,是自在、自由、輕盈的。
回想起過去在夫家,關於做家事這件事,從來沒有輕盈自在過。對我來說,過去做家事的定義,是為了完成一個媳婦、妻子角色該做的事情,可是我並沒有在這樣的角色或做家事的過程中,感到快樂或是付出的自在,反而是背著沉重的包袱,執行著。

是哪裡不同? 是環境不同? 還是心境不同了?

許常德的這段話,解惑了我。

真正的自由,其實不是想要逃脫、不是想要掙脫所謂的不自由,而是希望獲得重生,重拾自己存在的價值而已。
婚姻必定是不自由的,而我也並不排斥婚姻,但若是婚姻帶來的,只是形式、只是禁錮靈魂的牢籠,那麼待在婚姻裡,對男女雙方都不會是好事。
離開婚姻也不一定就是自由的,我也並不害怕離開婚姻,只是若離開婚姻,只是為了求取自己的自由,卻不能顧及自己所愛的人,那麼這樣的自由終究會帶來內心的矛盾。

我很難想像,自己居然已經搬離了待了十年的夫家。那股勇氣,與那股叛逆,是打哪裡來的。

因此,藉由離開夫家那個心靈、形式上都不自由的牢籠,我渴望的自由,正只是希望自己能夠重生,現在回想起來,真的就這麼簡單而已。
那個重生,無法用言語形容,只有自己知道。
那個重生,是靈魂獲得了呼吸的片刻,
那個重生,是心靈上終於疼惜了自己。

那個重生,實在無關乎世俗間所謂的,愛,或不愛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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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ati Daneea O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